有關報導來自中新社,該報導如下:「李天一與另外四個男孩一起,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內,將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兒帶到湖北大廈一房間,輪流與該女孩發生性關係。」
看到這裡,我們不得不讚嘆中國詞彙的博大精深,又或,國人在語文方面的造詣是何其精湛;或者,我們應解讀為國人巧言善辯,承襲詭辯學派的中心哲理。從「輪姦」到「流發生性關係」,由被迫到自願,由一個帶有罪性的字詞變成一個純粹行為的詞彙。
這些理由,對於一個擁有正常智力的人來說,是沒有可能說出口,更莫說要說服他人。原來,在官僚們的眼中,我們可憐的國人就是一群豬,連一個正常的謊言也不願說。就是要眼巴巴地看著他們以一些低級的理由胡亂地解釋。
補充一點,在俱查期間,亦出現了一些可笑的理由:李天一的母親說她的兒子是未成年。但卻有不少人卻指李天一的實際年齡是19歲,而非剛剛好在涉案時仍未成年。(出生年月也可以隨時改。)
其實,他們非當國人是豬,而是透過說這些狗話去證明自己的地位,證明官就能夠「一隻手指捽死你,吹咩」。
中國社會任何一個角落,盡皆充斥著貪官污吏、惡貫滿盈的官/富二代,他們隻手遮天,即使犯任何事,只要對身旁的人說自己的老爹是何許人,就可塗抹一切的過犯、惡行,並透過私了模式,讓事件不了了之。這些讓人髮指的事,每天也會發生。
身
處在香港的我們,真是要好好珍惜這地方剩下的一切精神,我們慶幸自己能夠在香港長大,能夠在一個較持平、中立的環境下成長,以一個較獨特的眼光去看中、西
方文化、政治等議題。不過,我們卻要當心,因為這些精神真是「剩下來的」,眼看著一些明明是普世價值或有國際的標準日漸被扭曲,真是讓人非常擔心。